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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8-23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自治区统计局所属自治区统计监测分局(以下简称监测分局)、自治区统计资料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料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8名(监测分局7名、资料中心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监测分局为自治区统计局所属副厅级全额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组织实施全区县级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贫困监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农村人口、城乡住户调查等专项调查;见了统计快速反应调查机制,指导全区基层统计调查监测和经济社会调查等工作。

资料中心承担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大型普查、调查及年度数据的评估监测工作;开展省际间、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户籍或生源)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同时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文化程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者均视为新疆户籍或生源。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涉及时限均截止至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6.受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本人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9.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网站,自治区统计局(www.xjtj.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0178221030201782918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及笔试费用

报考费用每人100元,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3.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试《网上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个人信息。

4)传送电子彩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人员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6)职位咨询电话: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0991-8870939

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799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94日起,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5.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资格审查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统计局确定。

7.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每个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有放弃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统计局网站(www.xjtj.gov.cn)公告。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办公楼7706办公室。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告。

4.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材料:

1)考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1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审查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6.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供面试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面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7.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应以书面方式于面试前5日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8.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9.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自治区统计局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院校、单位、街道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考察结束,由自治区统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与招聘工作相关的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自治区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和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是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六)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0991-2814051,0991-8893921

附件1: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附件2:自治区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2017822

来源:

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708/t8a4ac7025dd0c8db015e080cd4e309e6.html

(责任编辑:me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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