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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12-05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吃苦耐劳。

(三)年龄、性别、户籍条件:

1.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1231日。例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91231日前、19821231日后出生)。

2.性别、户籍见《岗位表》。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124日至20171214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

按所报考岗位现场领取《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时需交纳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报名地点: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金泉电子产业园(睢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侧)1号电商楼306室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资格初审时间:2017124—1214

3.招聘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数根据报名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内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须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3年为一个聘期。

(二)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执行公司“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工资+奖励工资”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可以面议。

八、纪律和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68069686(因公司近期搬

迁,可能导致联络不畅);

18051929108

监督电话:0516-80381156

20171130

来源:

http://www.cnsn.gov.cn/szfml/gsgg2/201712/84bfb45121a7440ba7f6725fc664f321.shtml

(责任编辑:me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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