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田市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解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师资短缺问题,根据和田市委、市政府对和田市教育系统提出的有关要求,和田市决定实施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工作。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
(一)招聘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身高要求为: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相关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中专(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8.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少数民族MHK等级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后附:和田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一)报名方式
2.非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网上报名:关注和田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hetianshijiaoyu),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现场报名应携带: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三张、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完后予以退还,报名表上应由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审核盖章。
(三)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由和田市招聘小组依据择优原则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电话通知。
(五)体检合格后拟录取人员与招聘工作组签订《从业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到和田市教育局报到(8月20日--8月25日),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研究生每月工资待遇标准8029.48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
本科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926.80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
中专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723.96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
工资统一从2018年9月1日算起。被招聘录用人员来和单程一次性交通补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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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he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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