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招聘大批量人才
时间:2015-10-29来源:未知
根 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 (桂人社发【2012】79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桂理工人[2009]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 人社厅核准,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实验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主要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专2015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实验和工勤技能人员91名,其中专任教师83名(含附属小学教师3名),教辅实验人员5名,工勤技能人员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五、招聘性质及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使用事业单位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办理进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编制,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必备条件
1、专任教师
高校教师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生)。
附属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科学教育专业要求30周岁以下)。
2、教辅实验人员
实验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1年以上全职学校实验教辅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生)。
3、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要求具有中专(或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启事
通过学校网页和其他知名媒体如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广西人才网发布《桂林理工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介绍学校的具体情况、公开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和联系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报名只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件包含如下材料:
(1)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个人信息简表》(详见附件3);
(2) 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的电子扫描件,最高级别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扫描件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并做成 winrar格式压缩文件,上传到电子邮件附件(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5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
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73-5896142或5896141,邮箱: rsc2@glut.edu.cn
联系人:冯老师,左老师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与考核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①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由用人单位指定。
②教辅实验人员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③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的面试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岗位的需要由用人单位指定,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含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成绩即时公布,并于当天公布于学校网站上。
(6)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该岗位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工勤技能岗位按面试和实操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并进行考核。直接考核的岗位,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对考核对象主要通过访谈、调查、查看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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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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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3-2、4-1、5、6、7、8、9-1、9-2、10-1、11-1、12-1、13-1、13-2、14、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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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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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2、9-3、10-2、11-2、12-2、13-3、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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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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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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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符合条件报名人数≥31人时增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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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6-2、16-3、18、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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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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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人事处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桂林市医学院附院进 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 测试以及考核的综合情况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笔试 、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和人社厅审批聘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在招聘中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3-5896142或5896141,监督举报电话:0773-589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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