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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70人公告

时间:2021-04-01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年吉林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更多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吉林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57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放宽年龄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3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其它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即到2021年3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四)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专项招聘岗位(附件1岗位)。同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5日11:30。

2.请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3ly/(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附件1、附件2岗位不可兼报),本公告招聘岗位与2021年辽源市、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岗位不能同时报考。

4、报名考生请详细阅读《2021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并于笔试当天上交方可参加考试,同时笔试当天上交《2021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5日14: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4:0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6日11: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早8:00至5月15日早8:00。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五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附件3。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其它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客观试卷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1年 4月19日至21日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到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审核(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河南路益阳街28号),联系电话0437-3166890。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第6个工作日进行,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条件复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例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和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she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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