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2022年6月公开选聘3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2022年6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6月30日以前毕业的,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2022年6月30日以前毕业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但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本科:临床医学;研究生:内科学”,则只有具备相应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具备相应的专业为内科学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才符合要求。
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0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81年6月3日之后出生。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邮箱badx@baoan.gov.cn,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命名。
3.联系电话:0755-29990163
4.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报名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
(4)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核实报名材料真实性。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资格审查形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过程贯穿聘用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以考察结果为准。
三、面试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专家组,结合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评议,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一般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两人及以上竞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进行笔试加试,并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加试形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审定合格的,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将提前通过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3.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5.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解释。
区委党校咨询电话:0755-29990163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
2022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附件2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http://dx.baoan.gov.cn/xyxw/ggxx/202206/t20220603_5741280.html
(责任编辑:she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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