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6年卫生经济学与药物经济学博士后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或已通过答辩并将于2016年8月前获得博士学位);
2.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
二、能力要求
具有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医学、药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毕业生(在重点大学、海外取得学位者优先)。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有独立从事公共管理、卫生政策、药物经济等方面研究的科研能力和社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跨部门的整合能力;具备较强医学统计或计量经济学分析能力;能熟练阅读外国资料与文献并进行有效交流沟通。
三、工作内容
博士后期间,将在卫生经济学与药物经济领域内,参与国家重大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纵向课题,或参与大型入户调查、医疗大数据分析工作,或参与其它重要研究课题。
四、薪酬待遇
1.博士后期间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工资,在此基础上根据参与课题研究的工作量,发放一定的津贴补助;
2.博士后出站评估表现优异者可推荐申请天津大学教师职位。
五、报名及咨询
请有意者与2016年6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jingwu@tju.edu.cn,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博士后+本人姓名+中国研究生招聘网”。招聘委员会将于收到简历内1个月组织面试。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
联合天津大学药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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