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一)
因工作需要,武汉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1、设岗单位:钒资源高效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岗位名称:实验专业技术岗位
3、岗位数量: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热爱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执行力强,服务意识强;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矿业类相关专业;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岗位职责
1、负责X射线衍射仪、扫描电镜能谱一体机、同步热分析仪及热红联用系统、比表面积与孔径分析仪、激光粒度仪等多台(套)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
2、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用户培训等相关工作。
3、负责实验室日常维护和安全。
4、协助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5、完成团队其他相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武汉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word格式,《武汉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登记照一张jpg格式,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xy@wust.edu.cn(邮件主题为“非事业编制+姓名 ”)。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用人单位不退还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参加考核。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2、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进行。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无刑事犯罪证明
(派出所出具)。
4、递补: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情况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5、公示及聘用: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http://rsc.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与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属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有关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聘期内在武汉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us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和拟聘情况发布网站。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zhxy@wust.edu.cn 联系电话:027-68862892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青山
校区教五楼308室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865(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wust.edu.cn/info/1682/6621.htm
(责任编辑:she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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