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的启事
中山大学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共同创建的大学,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鲜亮红色基因和卓越品格追求。中山大学起初校名为国立广东大学。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学校于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
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通过部省共建,在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大学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特质。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学校管理服务部门党政管理岗
(1)党群部门党政管理岗
(2)行政部门党政管理岗
2.院系党政管理岗
(1)辅导员岗
(2)人事与党务秘书岗
(3)本科教学秘书岗
(4)科研与研究生秘书岗
3.学校科研平台党政管理岗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大学的发展建设、人才培养及教研辅助支撑工作;为人正直,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外语水平;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毕业或有学生骨干经历优先。
(四)中共党员优先。
(五)录用人员须在
(六)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七)年龄条件:
1.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
2.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
(八)专业不限。
四、招聘流程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不接收书面和邮件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网址:https://recruit.sysu.edu.cn/hrrecruit,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在读证明等,在职人员须上传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并提交报名材料,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系统报名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等纪律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的;
(6)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的;
(7)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8)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要求填写应聘信息、提交应聘材料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9)在
(10)不服从校区或岗位等安排的;
(1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的;
(12)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的;
(1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4)其它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笔试前,学校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中山大学校情校史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英语水平、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中初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入围复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用于了解应聘人员的性格特点、承压能力、岗位适配情况等。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环节
考察、体检、公示、报批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首个聘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聘用人员一般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轮岗轮训。
(二)在首个聘期届满,经学校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人员,按程序选拔择优续聘为新机制长聘人员。
(三)学校将根据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党政管理人员工作,符合国家、省市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条件的新机制长聘人员可按条件报考。
六、其他说明
(一)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未按系统要求填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能在中山大学广州、珠海、深圳任何一个校区工作,其中在深圳校区、珠海校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补贴。
(四)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学校将适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入围各环节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入围者不另作通告。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及时接收通知。因应聘人员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接收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六)未通过考察、体检、公示、报批等环节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096
邮箱:rschr@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cb.sysu.edu.cn/article/612
(责任编辑:she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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