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14名合同
为满足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4.户籍等要求:
(1)具有嘉兴市(指嘉兴市五县市二区)常住户口。
(2)乍浦镇生源、嘉兴市(指嘉兴市五县市二区)生源并且在嘉兴就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3)07岗位户籍不限。
常住户口以2017年2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学历等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表一。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在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嘉兴港区乍浦镇天妃路929号人防大楼)。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表二)、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7年2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用人单位、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党群工作部、人力社保局、服务业发展局、综保区管理局、财政(地税)分局岗位
(1)面试。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10的采用其他岗位考试程序,即先笔试后面试;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1:10的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程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化工人才网通知)。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进入笔试对象的名单在浙江化工人才网公布,若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在笔试前2天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将根据该岗位的面试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化工人才网通知)。
笔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
(1)笔试。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化工人才网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5(应急响应中心岗位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对象的名单在浙江化工人才网公布,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2天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化工人才网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察。
考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分数不带入考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考察以各用人单位为主,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得出考察分数。考察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根据考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报考管委会机关岗位的考察对象中,考察分数合格但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经本人同意后列入嘉兴港区管委会合同制储备人员。储备期为1年,储备期内经双方协定可将储备人员直接聘用为嘉兴港区管委会相关合同制岗位人员。
(四)体检。根据考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浙江化工人才网等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其中管委会机关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岗位聘用后与嘉兴市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管委会下属单位岗位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浙江化工人才网(http://www.zjhgrc.cn)等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5583302。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
岗位表:/uploads/allimg/c170301/14X333423a340-13327.jpg
来源:
http://www.zhapu.gov.cn/content/2017-02/27/content_2632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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